為保障捐贈者捐贈過程的安全、評估適合的捐贈方式,同時也保障病患可以接受到最適當的造血幹細胞,在進行造血幹細胞捐贈之前,需為捐贈者進行身體檢查。
檢查項目包括: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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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問診(評估您的病史、家族史等)。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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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光檢查及心電圖檢驗(評估您的心、肺功能)。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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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疾病檢驗:檢驗項目包括B、C型肝炎、HIV(愛滋病毒)、STS(梅毒)、CMV(巨細胞病毒)、HTLV(人類T淋巴球病毒)。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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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生化檢驗:包括血紅素、血球容積、血球數量,尿液及糞便檢驗等。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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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女性,必須做懷孕檢驗。 |
體檢時,醫師亦會開立鐵劑及葉酸的處方藥給您。您須服用約一個月左右以便增加您的造血功能。
體檢二週後,您會收到一份是否適合做骨髓或周邊血造血幹細胞捐贈的醫學評估報告。醫學評估結果有可能顯示您的身體情況不適合做捐贈,或者有某一項檢驗項目不是在正常值內,這時您可能被要求再次檢驗。依規定,執行檢驗的醫院有責任向衛生主管機關呈報法定傳染病,例如愛滋病毒(HIV)。
體檢後注意事項: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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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的聯絡方式變更,請務必立即通知骨髓幹細胞中心。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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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後至捐贈後六個月一定不可以捐血。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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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後至捐贈後六個月,注意是否懷孕。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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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前往疫區。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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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傳染性疾病的感染。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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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移植日期後開始服用鐵劑、葉酸以增進造血功能。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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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劑及葉酸須注意於飯後服用,以減少對胃部的刺激。服用鐵劑後不可喝茶、咖啡、可樂等含咖啡因飲料。不可與胃藥(制酸劑)、四環類抗生素(Tetracycline)合用,以免妨礙吸收。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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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可能會在完成自體備血、抽取捐贈前血樣後、或已注射白血球生長激素後,被告知病患取消移植計劃,通常這是因為病患病情有變化的緣故。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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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衛生法規規定,執行檢驗的醫院有責任向衛生主管機關呈報法定傳染病,例如愛滋病毒(HI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