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文件:合作移植醫院申請書。
申請所需條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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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兩年內,包含自體及異體移植案例資料(含疾病名及存活率)。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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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病房負責人之學歷及經歷、移植醫療團隊專業背景。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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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核准進行骨髓幹細胞移植核可文件。 |
注意事項:
本中心謹供髓給合作移植醫院。若尚未成為本中心合作移植醫院者,於本中心為病患配對到合適的捐贈者時,可以在要求捐贈者進行HLA配型複檢時,同時進行合作移植醫院的申請程序,以便為病患爭取移植時效。 |
資料更新:200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