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接受造血幹細胞移植之病人,係罹患血液疾病絕重症,能夠配對到適合之志願捐贈者進行移植,殊屬不易。
針對被配對到的志願者,慈濟骨髓幹細胞中心必然會積極循通訊資料聯繫,惟有的志願者因遷居,未留任何線索,導致無法聯繫,為爭取搶救生命之時效,不得已發函請求花蓮縣警察局協助,花蓮縣警察局乃函請志願者設籍所在的警察局,通知志願者以了解其捐贈意願。
慈濟骨髓幹細胞中心並不清楚此是否為警察之法定業務範圍,然對於人民保姆於搶救生命之大力協助,極有效率的使志願捐贈者得償救人一命之心願,同時病人能及時得到救命之造血幹細胞,慈濟骨髓幹細胞中心特此表達無上的感謝。